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原创   2023-04-28 09:14   云上谷城

4月27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明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正斌、兰勇建、张朝学、刘海燕、刘玉军,副县长周才磊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县监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全县农业产业化推进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和代表辞职、许可事项。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相关报告、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对相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等次。

陈光明要求,要一如既往优化营商环境,在部门履行职责、承诺事项、行政效率提高上加大工作力度,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要持之以恒地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宣传引导、依法整治、问题整改、案件查处力度,克服减少市场主体侥幸心理,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要坚持不懈推进农业产业化,以实施“六大产业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强培育特色产业、巩固优势产业引领地位,加快土地流转和设施农业建设,实现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要扎实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号召和带动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共同缔造活动中。

会后,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钱波辞去谷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4月27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钱波辞去谷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谷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7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凌云的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道军为谷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安全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安平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安全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剑峰、肖丽、陈礼龙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滕婷婷、聂瑞、廖文婷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道军的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光进的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记者:李杰敏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冷晶晶|责任编辑:翟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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