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这些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
台上讲得清楚,台下听得入神。3月2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驻谷城县城关镇老君山村工作队队员、三级高级法官王捷明以“与法同行 以法维权”为题,在村会议室举办女性专场法律知识讲座。
活动中,王捷明法官从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自身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典型案例,鲜活阐释了有关婚姻家庭纠纷、财产分割、赡养继承、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讲座通俗易懂,讲解深入浅出。
“王法官的培训,增强了我们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的意识,让我们明白‘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6组村民詹中琴说。
老君山村妇联副主席罗庆龄说:“这是今年我们组织的第一场法治知识讲座,以后每季度会举办一次。今天的讲座主要为了增强妇女同胞的自信心,鼓励妇女们运用法律武器正确维权,进一步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通讯员:冯善敏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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