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我市出台《襄阳市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从4个方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强化直接取消审批事项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取消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试点增加取消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规范审批改为备案事项办理。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全面推行告知承诺。除法律法规明确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原则上按照“应改尽改”原则,逐步纳入实行告知承诺制范围,由各事项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优化审批服务,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各有关部门在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中明确的各事项优化服务方式基础上,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另外,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调配套。市推进政务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襄阳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清单要动态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广泛推行电子证照运用,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来源:襄阳日报
编辑:邓植元|审核:余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