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明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正斌、李国宏、兰勇建、张朝学、刘海燕、刘玉军,副县长段寒凝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相关报告、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人事任免事项。
陈光明指出,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质量推进“富民强县”先行区建设。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职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认真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积极推动环保问题整改。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会后,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30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赵建的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30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健的谷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曾祥国的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韩仕宇的谷城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罗立峰为谷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晖为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雷新安为谷城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30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新雯的谷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俊彦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职务;
陈海波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王新雯为谷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
刘俊彦为谷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海波为谷城县人民法院庙滩法庭副庭长。
公 告
2022年8月30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确认县人大代表第22选区选举产生的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翟兴华的代表资格有效。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8月30日
记者:王冬军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杨守荣 / 编审:翟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