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开展非法捕捞案件增殖放流活动

©原创   2022-05-14 11:00   云上谷城

5月13日,谷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在庙滩镇回流湾码头开展鱼苗集中放流活动,活动现场向汉江谷城河段放流成鱼95.2千克、鱼苗34万余尾。

2022年5月11日,谷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冯某某等三名被告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捕捞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了北河谷城段渔业生态环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同时,判决三人在北河锅底湖河段放流规定种类和数量的鱼苗共计347500尾。

吴某某:“通过这件事,我会吸取教训,以后要保护生态为子孙后代造福。”

谷城县法院员额法官李斌说:“非法捕鱼后果严重,呼吁社会公众切勿以身试法,以案为戒,提高守法意识和保护生态资源的自觉。”

记者:石习婷 李志刚 通讯员:李杰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王晶 / 编审:房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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