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新进的基层司法行政人员,我从石花司法所所长秦川身上看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为民情怀。
钱某是名社区矫正对象。今年5月,秦川在对他进行日常监管时,发现他的思想波动较大。原来,钱某患尿毒症,无法工作,父母年迈,孩子在读初中,家庭困难,思想上有不小的压力。
得知情况后,秦川决定以钱某为重点,建立一个专账,用于帮助辖区内特困社区矫正对象,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以早日正常回归社会。
今年7月,秦川和县社矫局、石花镇民政办等单位人员一起来到钱某家里,为他送上粮油等生活物资和爱心捐款。秦川详细了解钱某的家庭生活情况、看病报销和其他困难,再次承诺,保证在政策范围内帮助化解。
“我犯了错误,党和政府还这么关心我。”面对这温暖的场景,钱某连连向秦川一行表示感谢,“我一定会认真、安心改正自己的错误,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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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石花工作之前,领导和我谈话时,让我向秦所长多学学,学习他工作中“把别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从对待钱某这件事上, 我知道了这句话的具体含义。原来,秦所长一直把为群众办实事当做自己的人生信条,我对他一有时间就跑社区进村组,一有矛盾就冲到前面,有了更深的理解。
我在想,这也许就是秦川20多年来,先后获得省、市、县“优秀人民调解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部”“十佳服务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50多个荣誉称号的原因吧。
如何开展基层司法工作,从秦川身上,我找到了答案——只要对群众有益,不管大小,都要用心做、做到位。
作者:杨鑫铭
来源:谷城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杨守荣 / 编审:严华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