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谷城县纪委着力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巡察整改落实中的监督作用,强化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推动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仅在第十一轮巡察整改监督中,县纪委就召开专题研究会推动解决整改问题20余个,为整改成果运用提供有力保障。
日常整改监督规范化
把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制度化、常态化纳入纪检监察机关重要职责,及时印发《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暂行规定》,县纪委组建专班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导、督办,以铁的监督倒逼被巡党组织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见底到位。
贯通协作监督经常化
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利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协调联动机制,凝聚监督力量,重点围绕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真改实改或虚假整改情况等方面开展评估和分析研判。以“监督常在”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督促各级党组织细化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方案,建立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做到边整改边完善,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
移交问题整改制度化
按照《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县纪委定期召集巡察组组长、纪委相关室主任、巡察办相关领导及驻被巡单位纪检组长会议,对移交的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会商,推动个人问题线索按时办结。对移交到被巡单位党组织的个人问题线索情况加强督办,并检查是否存在问责过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象,对处理过程中存在以上问题的责令重新“补课”, 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由派出纪检监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问责。
自启动市县巡察工作以来,谷城先后开展了十二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365个,除35个需要长期整改以外,其余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达98.5%,基本达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通讯员:吴红杰
来源:谷城县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杨守荣 / 编审:严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