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谷城小学、初中新生学位申请明天开始!详细解答来了……

©原创   2021-07-31 17:00   云上谷城

谷城学生家长注意啦!

今天,记者从谷城县教育局获悉

2021年秋季谷城县小学、初中新生

申请学位从8月1日-7日进行

针对新生入学相关问题

记者咨询了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

具体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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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答

问:申请一年级和七年级学位需具备什么条件?

● 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年满六周岁(即 2015 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在谷城县域内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谷城县户籍(户籍转入时间需在招生平台注册申请学位之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或儿童个人)房产在谷城县域内。

2.非谷城县户籍的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片内学校就读。

⑴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已在谷城县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居住满1年;

⑵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谷城县经商满1年并且连续在谷城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⑶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谷城县域内务工就业满1年并且连续在谷城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如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七年级招生对象

七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在谷城县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谷城县户籍(户籍转入需在小学升初中报名之前);

2.非谷城籍户口,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谷城县内;

3.到谷城县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到指定学校就读(注:《襄阳市进城务工人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细则所称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指随进城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市、区)行政辖区到其它县级行政辖区居住,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年龄在6至1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

⑴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已在谷城县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居住满1年;

⑵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谷城县经商满1年并且连续在谷城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⑶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谷城县务工就业满1年并且连续在谷城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如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温馨提示】:

1.不符合以上4类入学条件的,请及时到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学校申报学位,以免延误入学。

2.户籍或监护人房产在谷城县的外地返乡学生申请回谷城县学校就读的,需要携带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小学网印《学生信息卡》(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要在8 月1日—15日之间到指定地点登记申请学位。登记办法:(1)居住地在谷城县城区的需到谷城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报名,并且必须要在8月1日-8月7日之间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申请报名。(2)居住地在谷城境内乡镇(开发区)的要到当地乡镇中心学校登记申请学位,不需要在招生平台申请报名,由乡镇中心学校直接按照划片招生政策指派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3.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证信息主要确定其在哪个县市区就读,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信息主要确定其在哪所学校就读。

4.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学籍的非一年级新生的不得在招生平台上重复申请学位;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七年级及以上学籍的非应届小学毕业生不得在招生平台上重复申请七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问:在县城区上学和在乡镇(非城区)上学,申报学位方法、程序有什么区别?

1.县城区指城关镇北河以南、南河以北、过山口油库以东区域学校,城区8所小学。包括县实验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新学校地点在城内北街)、县粉阳路小学、城内小学、北辰小学、城南小学、中华路小学、县欣桥学校;3所初中包括城关镇中心学校、城关镇一中、县谷伯中学。

非县城区指谷城经济开发区、城关镇黄康片区学校、其它乡镇(场)所辖中小学。

2.在城区上学的学生家长(监护人)需要在襄阳市招生平台上申请学位;居住地在乡镇,秋季拟在本乡镇所辖中小学上学的学生,不需要学生家长在襄阳市招生平台上申请报名,学校统一组织平台报名,家长只需要按照各乡镇中心学校通知送孩子到学校报名即可。

▲(特别提醒):

(1)原居住地在乡镇(非城区),后又在县城区购买房产且入住的,符合在县城区上学条件的拟在城区上学的学生需要在襄阳市招生平台上申请学位;

(2)虽然在城区购买了房产,也签订有《购房合同》,没有正式入住的不能在城区申请学位;

(3)居住地在谷城县境内秋季拟到襄阳市内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需要在襄阳市招生平台上申请报名。

问:如何登陆“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申请学位?

1.“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已纳入“i襄阳”(襄阳政务服务移动端)“教育”服务板块。可以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i襄阳”APP,完成注册后,通过首页“教育”找到“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

 2.从2021年7月15日起,家长可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查看各地招生政策、学习使用教程、开展在线咨询等,做好报名准备工作。8月1日8:00--8月7日23:59开放信息填报,今秋拟入小学和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必须在这7天登录平台,根据平台提示,如实上传基本资料。不在规定时间填报信息,或在大数据比对时发现错误、造假等信息,将会对孩子就学产生不良影响。

 问:申报学位需要提供上传哪些证件?

“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传的户籍、房产等资料是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分配的主要依据,必须按要求上传。学生家长上传资料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8月1日--8月7日期间内可以添加修改,8月7日后将无法再做修改。请申请人提交前认真核对,申请资料务必与前期提交到毕业小学和幼儿园的学生信息一致。

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全部为证件原件拍照上传,复印件数据平台不予确认,所传资料和就学孩子姓名等信息相吻合一致;凡张冠李戴,嫁接房产户籍信息的均被视为弄虚作假行为,虚假资料将会被平台大数据自动识别,并最终影响孩子学位申报。

(一)谷城县户籍儿童、少年需要上传以下证件供大数据平台进行比对验证或安排现场面审。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

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意一种,且须是住宅类房屋非商业用房,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⑴房产证明: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是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③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学位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监护人及孩子一家无房产(家长不需要开具无房产证明,平台大数据可以自动比对)。④县城区和乡镇镇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置换协议,目前还未还房的,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总指挥部证明、现租房屋证明材料、租住房产电费、水费等缴费流水账单(此类相关证据县教育局将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

⑵特殊住房证明:

①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谷城县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谷城县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等相关证明。③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④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⑤小产权房属于集资建房类:小产权房买方户主需上传购房合约、买卖费用收据、近6个月内的水、电费缴费凭据;卖方户主的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等。

(3)进城经商户需上传经商《营业执照》(2020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及住房合约、租住房产电费、水费等缴费流水账单。

(二)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上传以下证件

1.非谷城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在谷城县购有房产。

⑴户口簿。

⑵住房资料。

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须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③属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非谷城县户籍,监护人在谷城县经商、务工满1年, 无房产租房居住需满1年。

⑴户口簿。

⑵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不能作为入学证明材料);

⑶《营业执照》(2020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或有效劳动合同(2020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招生学校将组织现场核实。

⑷社保证明:监护人双方或一方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资料。

⑸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住满1年以上。

问:家长该如何报名?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怎么安排?

(一)网上报名

居住地在县城区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含民办学校):8月1日8:00--8月7日23:59“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开放信息填报,监护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招生平台报名系统。

居住地在乡镇,秋季拟在本乡镇所辖中小学上一年级、七年级的学生,不需要学生家长在“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申请报名,由学校统一在平台上报名,家长只需要按照各乡镇中心学校通知送孩子到学校报名即可。

【温馨提示】:

1.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均公布有《襄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问答》、《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谷城县2021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家长可以按照有关说明进行操作报名。

2.平台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通过市政府大数据进行比对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上传(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在学校公告的报名时间内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等证件到孩子就读的幼儿园和小学请老师协助在襄阳市招生平台上报名申请学位。

4.监护人提交学位申请后,请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并阅读平台相关信息通知。

5.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均通过平台进行招录,平台以外招收的学生为违规招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6.用户使用招生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平台申请学位过程中,任何机构、个人均不会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监护人谨防上当受骗。

(二)平台比对审核资料

1.上传的学位申请资料大数据可以直接比对的,平台审核后将直接派位,无需再到学校进行面审,只需耐心等待录取结果通知。

2.上传的学位申请资料大数据无法比对的,平台将会给家长发送需要补充资料通知信息,收到补充资料通知的家长需要按照招生平台信息通知要求再次补充上传相关资料,平台大数据若仍然不能验证的则需要家长携带资料到招生片区范围内小学、初中对资料进行面审。

3.未按时上传学位申请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面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招生程序安排

1.8月1日-8月7日学生及监护人在襄阳市招生平台上进行学位申报;

2.8月8日-8月20日进行大数据比对及线下数据核查、面审;

3.8月21日-8月25日招生平台确认生源信息,核实招录学生名单;

4.8月27日-8月30日分批次由招生平台向学生家长推送录取结果;学校进行阳光分班;

5.8月31日-9月1日组织新生入学报到。

【温馨提示】:逾期不报到,派位结果作废。

问: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民办学校如何进行招生?

1.全市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同平台招生,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擅自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教育部门核定,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通过平台重新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参加调剂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限定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民办学校擅自招收的平台以外学生,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和配送教材,初中毕业升学录取一律不纳入指标到校录取范围。

2.谷城县阳光学校招生安排请参阅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政策发布。

关于其他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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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解答

(一)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关于就近入学的解释如下: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城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按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目前普遍采用以主要街道(马路)为界相对就近划片入学,而不是以学校为中心画圆划片入学。

(二)如何及时了解、掌握最新学位申请信息?

襄阳教育网、谷城县融媒体中心、“今日谷城”微信公众号等将刊发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及公告,家长密切留意网上信息。也可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页面上会公布相关招生政策及信息,个人学位申请结果平台会适时通过短息通知学生家长。

(三)有关招生入学问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进行咨询?

如果需要咨询招生事宜,可以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拨打县教育局和各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谷城县教育局:0710-7338403

谷城县实验小学:0710-7233713,13886252513(王校长)

谷城县第二实验小学:0710-7234162,13972230699(党校长)

谷城县粉阳路小学:0710-7338998,13886280631(杨校长)

谷城县新桥学校:13995764191(廖校长)

谷城县城关镇城内小学:0710-7259586,13871697688(李校长)

谷城县城关镇城南小学:13597493130(冷主任)

谷城县城关镇中华路小学:13871795077(王校长)

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0710-7401168,15271002766(曾校长)

谷城县谷伯中学:0710-7338608,13995743838(龚校长)

谷城县城关镇中心学校:13797669623,15327478838(石校长)

谷城县城关镇一中:13995727991(张校长)

谷城县阳光学校小学部:13871752706

记者:陈渊  通讯员:秦明合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严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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