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城邮政分公司与王静解除劳动合同的声明

2021-07-15 14:48  

兹有我单位原合同用工王静,女,身份证号码420625198906122528,该员工因个人原因于2020年11月26日与本单位正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已办妥一切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手续,从解除当日起,该员工一切活动和行为均与我单位无关。

特此声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谷城县分公司

二0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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