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谷城县民政局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到各乡镇,联合民政办主任、驻村干部、包片民警和法律顾问,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入户核查。
每到一户,工作人员通过观察儿童们的居住环境、生活现状,与他们面对面沟通,充分了解他们当前的健康、生活和学习情况,以及他们的实际需求。
在石花镇陡坡村,工作人员见到了13岁的小龙(化名)。小龙今年小学毕业,父亲在2014年因白血病去世后,母亲于2015年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小龙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家庭困难,个人享受低保,却因为无法提供母亲失联的证据,小龙之前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受到了阻碍。针对此类情况,当地民政工作人员迅速上门走访,在查证其母亲的失联情况后,依据最新政策中“儿童父母失联,可采取‘个人承诺+邻里证明+村(居)证实+乡镇人民政府查验+县级民政部门确认’的方式,形成“儿童父母失联情况认定表”的规定,帮助其完善相关手续,打通认定阻碍,顺利纳入保障范围。
截至7月份,全县已有10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政策保障范围。下一步,县民政局将持续关注全县范围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状况,严格依据政策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将党和政府的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做到应保尽保,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通讯员:孙世玉 田恬 张立萌
来源:谷城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杨守荣 / 编审:翟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