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以田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建党百年谷城百件大事(36)

©原创   2021-05-11 08:39   云上谷城

蔡以田

蔡以田(1909-1967),盛康镇付湾人。他以实际行动搞好农业生产,被群众评为付湾乡农业生产劳动模范,出席了县首次劳模会议。

蔡以田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在打稻谷

1952年春季,蔡以田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组织12户农民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全组70人,劳力13个,田地61亩。他坚持“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实行“生产资料私有,生产劳动力互相调节”的制度。在推广水稻良种“胜利籼”时,主动先在自己田里试验,获得亩产千斤后,再在全组推广,使大家共同富裕起来。1954年春季,蔡以田牵头以互助组土地入股,耕牛农具折价入社,股金分期退还,率先成立了农业初级合作社。入社农民86户,365人,田地563亩。1952年试种“胜利籼”水稻良种,精心耕作,合理施肥,防治病虫害,试验结果,亩产千斤。蔡以田在推广良种的同时,还研究了新的耕作技术。蔡模范为谷城农业生产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党和人民给予他的荣誉是当之无愧的。1954年8月在湖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后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荣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此后,我县安明在1993年当选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刘国本在2003年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来源:谷城县档案馆 县史志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冷晶晶 / 编审:严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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