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知识问答

2021-04-20 10:36   云上谷城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叫工业产权,第二部分叫著作权或者版权,工业产权是知识产权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并不是指动产或不动产的财产的财产权。

二、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三、中国专利法保护几种专利?

中国专利法保护三种专利,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如何区别呢?例如:电话机的研制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将台式电话机改为壁挂式电话机时,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而卡通电话机(如把一只电话机做成老鼠的模样)则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四、什么样的发明创造才能取得专利权呢?

申请专利必须具备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专利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出版物上没有公开发表过,这是第一个标准;第二标准,是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或者说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就符合了发明创造的新颖性。根据这一原则,判断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依赖于现有技术这一客观标准。判断现有技术是判断新颖性的前提。

如果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发明创造已经公开了,或者是在文字上已经记载出版了,就丧失了新颖性。有人先发表论文或申请成果,然后再申请专利,这样就造成发表论文破坏了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权。千万记住,首先要申请专利,然后再发表文章、申请成果等。

创造性:根据中国专利法对创造性的定义,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发明有突出的实质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就是非显而易见性,也叫创造性。

实用性:我们讲专利的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创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就是它能够工业批量地制造出来。

五、专利权有什么特点?

因为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所以它与有形财产的财权相比较,有其独特的特点:

1、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2、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拥有法律赋予的专用权只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地使用。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

3、地域性:专利权具有极严格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的专利局依照本国的专利法所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本国法律管辖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是无效的。

六、为什么要申请专利?

说到专利,好处很多,它与保护知识产权联系着。一项专利产品对于专利人来说,可以独家生产,独家销售。在市场竞争中,运用经济手段,获取着最大的利润回报。一个发明人,可以在科学的论坛上,高声讲述它的发明专利。如何属于引领着世界的先进水平,不会受到任何一个同行者的疑问。由此可见,专利的矛,是这么的锋利。而专利的盾,又是这么的坚固。

七、专利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什么作用?

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际上已经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从电灯(爱迪生和斯旺的专利)和橡胶(贝克兰的专利)到圆珠笔(伯罗的专利)和微处理机(英特尔公司的专利;仅举以上几例以说明之)。

作为对专利保护的回报,所有专利权人必须公开披露关于其发明的信息,以丰富世界上的整个技术知识宝库。这一公有知识宝库的不断丰富,对他人的进一步创造力和创新起到推动作用。这样,专利不但对权利人予以保护,而且还为后代研究者和发明人提供宝贵的信息和灵感。

八、专利可以为发明创造提供哪些保护?

专利的保护意味着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不能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已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九、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人有权决定谁可以或不可以实施其发明创造,专利权人亦可以通过订立协议的办法将他的专利技术许可给别人实施,专利权人也可以将其专利权卖给别人,买下该专利权的人就成了新的专利权人。但一旦该专利保护期满,该发明创造就可以被任何人以生产经营目的实施,原专利权人不再享有独占权。

十、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如果专利权人的权利被别人侵犯了,他有两种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1)向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如侵权人或侵权行为在天津的,可向襄樊市知识产权局)提请调处;(2)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专利权是如何授予的?

想要获得专利权,第一步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专利申请要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文件并交纳申请费。

十二、哪些事项不给予专利保护?

(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十三、授予专利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十四、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哪些情况下,不丧失其新颖性?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十五、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区别是什么?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如果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十六、什么是专利代理?

当发明创造人不能按照专利局的规定办理专利申请等各种专利事项时,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有关事项。专利代理顾名思义是指由他人代为把当事人的创造发明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代为办理当事人其它专利事务。专利代理是一种委托代理,它是指专利代理机构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是经特定考核后取得的,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无权接受委托,不能从事专利代理工作。

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承办专利咨询;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请求撤销专利权、宣告专利权无效等有关事务;办理专利权的转让、解决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纠纷等事务。

十七、为什么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有关专利事宜?

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以后,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才授予专利权。发明人不熟悉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没受过专门训练,写好专利申请文件是非常不容易的,尤其是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是发明创造本身自然确定的,而是通过权利要求书的描述来确定的。权利要求书如果将发明的保护范围写的过宽,可能影响到专利的授权,而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写的过窄,发明人的合法权利又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撰写这样的技术-法律文件既要对发明创造有深刻的理解,又需要有撰写申请文件的丰富经验。专利代理人可以为发明人提供有效的帮助。   

申请专利往往要花费相当的人力、财力,所以在决定申请专利之前,专利代理机构可以帮助发明人对有关申请的利弊进行详细的分析,包括对申请内容的专利性进行初步判断,以判断申请专利的经济价值,以及对专利申请内容的实施前景作出预测;对专利的国度进行选择,以确定保护地域等。   

专利代理机构可以通过管理软件严密监视专利法定交费日期,有效的管理专利档案,保证专利申请人不会因为疏忽而造成损失。   

另外,申请人在取得专利权以后,在专利侵权诉讼及技术贸易中,专利代理机构也可以为委托人当好参谋。专利代理人是委托人的忠实朋友。申请专利时,委托专利事务所代理是非常必要的。

十八、什么是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是专利制度的产物,反过来说又是专利制度的重要基础,在专利审查和国际交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专利文献是指专利申请文件经国家主管专利的机关依法受理、审查合格后,定期出版的各种官方出版物的总称。专利文献有多种形式及不同的载体,不仅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和发明专利说明书,也包括有关发明的其它类别的文件,还包括专利局公开出版的各种检索工具书(如专利公报、专利年度索引等)。所以可以说,专利文献是各国专利局以及国际性专利组织,在审批专利过程中产生的官方文件及其出版物的总称。我国出版的专利文献主要包括:

(1)发明专利公报、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和外观设计专利公报;

(2)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发明专利说明书;

(3)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

(4)专利年度索引。

十九、从专利文献中能得到什么知识?

(1)专利技术内容:从专利技术内容中可以分析竞争对手的动向。从这个意义上讲,专利既是制约竞争对手的强有力手段,又有可能为竞争对手搭建了一个技术平台。巧妙地利用竞争对手的专利,有可能实现一个高难度的跨越。

(2)保护权项:从保护权项中寻找可利用的而未被保护的技术要点。同时提醒我们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对权项的要求一定要慎之又慎。

(3)专利权保护的地域范围:既要完善地保护好自己的专利技术,又要寻找他人专利技术中未被保护的空间。

(4)法律状态:过期专利和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专利都属于失效专利。巧妙地利用失效专利可以为自己寻找到发展的机会。

在研发新产品之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查阅有关的科技期刊、杂志等科技资料,这是新产品研发人员通常要做的事情。但是,为此进行专门的专利检索,却往往会被忽略掉。

事实上,检索专利文献对于科学地确立新产品科研课题至关重要。首先,通过专利检索,可以判断科研立项的必要性。据报道,全球90%以上的最新技术记载于专利文献中,进行较为全面的专利检索,即可确定自己的新产品研发课题是否有立项的必要,如若已经有相同的新技术申请了专利,那么再予立项,必然导致研发雷同,浪费人力和财力,并且自己辛辛苦苦研制出的新产品,还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风险,必然会受制于人;其次,通过专利检索,研发人员可以使自己在相关专利技术的基础上,跳出其专利保护范围,进行较深层次的研究,从而确立新产品研制的高起点,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研制,同时可以避免侵权情况的发生。

二十、专利申请手续简述

我国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专利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直接制或代理制。直接制是指申请人自备申请文件,直接邮寄或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代办处。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须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力要求书等申请文件一式两份,实用新型应当有附图(结构示意图);申请外观设计提交请求书及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简要说明,请求保护色彩的还要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都必须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到市知识产权局购买。代理制是指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向国外申请专利必须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从1994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成为PCT专利合作条约的受理局、指定局、选定局、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和国际检索单位,我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用中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PCT受理处提出国际专利申请。个人申请专利时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非职务发明证明以及请求费用减缓的证明,可以申请减缓申请费、1~3年的年费等费用。

我国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并实行先申请原则,即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面且只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对于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申请专利的,在接到专利局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如果协商后仍不能确定申请人,那么谁也得不到专利权。发明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批程序和保护期限不一样,发明要经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经初步审查即刻授权;审批期间发明一般需4~5年,外现设计6~8个月,实用新型1年;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历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以及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于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在申请专利之前,申请人应当对发明创造的市场前景或商业价值进行评估,必要时应对拟申请的技术主题进行新颖性或专利性检索,权衡申请专利的利弊,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以及申请专利的有利时机。简而言之,申请专利要跟着市场走,以获利为前提,以抢占市场先机为目标,申请与否及具体时间依研究开发进度、申请专利的类别及技术特点而定。

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二十一、申请专利的一般要求

一项能够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需要具备多方面的条件。首先是具备实质性条件,即具备专利性;其次还要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履行各种手续。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不但不可能获得专利,还会造成申请人及专利局双方时间、精力和财力的极大浪费。为了减少申请专利的盲目性,节省申请人及专利局双方的人力和物力,专利申请人在提出申请以前一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学习和熟悉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详细了解什么是专利,谁有权申请并取得专利,如何申请和取得专利。同时,也应了解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取得专利后如何维持和实施专利等。

(2)对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是否具备专利性进行较详细的调查。在作出是否提出专利申请以前,应当广泛掌握资料,充分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对明显没有新颖性或创造性(或独创性)的,就不必再提出申请。由于现有技术包括专利文献、非专利文献、本专业的权威性期刊和专著等,还包括国内同行业的技术现状,所以对现有技术作全面调查是一项十分细致和繁锁的工作。尽管这样,对现有技术的调查还是一个不应缺少的环节。申请人至少应当检索一下专利文献,因为专利文献包含了国内外最新的技术情报,又有比较科学的分类方法,往往可以给申请人较大帮助。此外,专利局下属的检索咨询中心还设有申请专利前的有偿检索服务,如果申请人经济上许可,自然这是调查现有技术最快捷的方法。

(3)需要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对申请专利进行认真考虑。申请专利必须缴纳申请费、审查费,如果被批准,还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要缴纳代理费,这是一笔相当不小的投资。申请人应对自己的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的可能性、范围及技术市场和商品市场的条件进行认真预测和调研,以便明确在取得专利权以后实施和转让专利的条件及可能获得的经济收益,明确不申请专利可能带来的市场和经济损失。这些都是申请人作出是否值得申请专利、申请什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和在什么时候提出专利申请等问题时应当顾及的重要因素。

(4)了解专利申请文件的书写格式和撰写要求、专利申请的提交方式、费用情况和简要的审批过程。专利法规定,申请一担提交以后,就不能再作实质性修改,所以申请文件特别是说明书写得不好,将成为无法补救的缺陷,甚至可能导致很好的发明内容,却得不到专利。权利要求书写得不好,常常会限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了解申请手续、审批程序,也往往会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等法律后果。撰写申请文件有很多技巧,办理各种申请手续也是十分细致、要求很严格的工作,申请人如果没有把握,最好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5)其它在申请前应注意的事项

为了保证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在提出专利申请以前,申请人应当对申请内容保密。如果在发明试验或鉴定的过程中有其它人参与,应当要求这些人员也予以保密,必要时可以签订保密协议。已由国务院主管部委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或举办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会和技术会议的,为了不丧失新颖性,应当按照专利法第24条的规定,在鉴定会或技术会议后6个月之内提出申请。

凡是要申请专利的项目涉及到一种或几种新的公众无法得到的微生物的,应当在提出申请以前,最迟在申请的同时将这微生物提交专利局指定的保藏单位保存。目前在国内已指定的保藏单位有: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地址在北京中关村;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地址在武汉珞珈山武汉大学校内。同时,这两个保藏单位又是布达佩斯条约指定的微生物国际保藏单位,所以申请人在这两个单位保藏微生物的手续也将得到其它布什佩斯条约缔约国的承认。

如果申请权是通过转让获得的,应当在申请以前办好转让手续,以便专利局需要时,可以及时提交。

二十二、怎样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或省略书面申请文件。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只有书面文件才具备法律效力。例如: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时提交的申请文件公开不充分,即使在申请时已经提交了发明的实物,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来克服分开不充分的缺陷。专利申请书面性原则的唯一例外是涉及微生物的申请。专利法规定:微生物的性状不但要在专利申请说明书中进行描述,而且还要在指定的保藏微生物实体本身。

随着科技的发展的,以电子信息载体申请专利正在引起各国的注意。我国目前也在少数专利代理机构中试验,在提高纸件申请的同时提交带有同样信息的软盘。但是依照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书面形式仍然只是纸件即申请文件。磁带、软盘、录像带等信息载体均不被认为是书面形式。书面申请的原则,不但在提出申请时采用,而且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在办理各种手续时也要采用。

申请文件由哪几部分组成: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分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各部分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或其它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用阿拉伯数字分别顺序编号。 

申请文件的纸张要求: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耐折度、强度、白度及定量)应相当于或稍高于书写纸(QB28--73)或胶版纸(QB25--62)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210×297毫米)尺寸的纸张。

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使用一面。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打印,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申请文件的各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使用中国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向中国专利局受理处、各地的代办处和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专利代理机构购买。

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名时,应当注明原文。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文,中文简化字应按1964年3月7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及文化部、教育部的《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的规定使用。

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当用4号或5号宋体或仿宋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要求提交一式两份文件的,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采用复印件。申请文件不允许涂改。如确有必要增删更改时,应当在提出申请以后,通过补正手续办理。对申请文件的文字补正和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申请文件中有图的,应当用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线条应当均清晰,不得涂改。

专利保护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十三、专利申请的费用是多少?

一.发明:900

印刷费:50

二.实用新型:500

三.外观设计:500

(单位:人民币元)

二十四、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处理哪些专利纠纷?

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是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在本部门、本地区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有:专利侵权纠纷;有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他人实施发明的费用纠纷;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关于对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的纠纷。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对上述纠纷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当该法院对专利案件无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向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对侵权行为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十五、对冒充专利行为如何处罚?

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六、什么是专利的实施?

专利的实施是指把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用于工业生产,不论是专利权人自己应用,还是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应用,只要是将专利技术真正应用于工业生产中,就是专利的实施。比如说,如果发明创造是产品专利,实施就是指制造专利产品;如果该发明创造是一项方法专利,那么,专利的实施就是指使用专利方法,或者是直接使用专利方法制造产品。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专利法都规定,实施专利既是专利权人的权利,也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因为专利权人的利益与专利的实施紧密相连。实践证明,专利技术的公开和推广应用,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发明创造的公开使人们从中得到启发,有利于技术的传播,也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科研起点,避免了资源的浪费,是对社会的巨大贡献;同时,将发明创造应用于工业生产,又进一步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因此,公开发明和实施发明创造是专利制度的两项重要内容。

二十七、实施专利的形式有哪些?

专利的实施,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

实施发明创造是专利权人的首要任务。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就是使用其技术设备和技术力量生产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使其发明创造从智力成果转变为物质产品,把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加经济效益,提高技术水平,促进社会发展。

(2)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

专利权人除了自己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这里指的是通过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达到专利使用权的有偿转移,由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二十八、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并取得相应报酬的制度。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是专利权人的重要权利。《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必须与专利权人签订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专利实施许可是专利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是一种有限制的许可,比如对实施专利的时间、地点、范围等做出限制性的约定。当事人双方要签订书面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只是自己享有专利的使用权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二十九、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主要有5类:

(1)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是许可方(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技术多次许可他人使用的许可贸易方式。根据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除了允许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允许第三方使用其专利,专利权人自己仍然保留其专利的使用权。这种许可方式的好处是有利于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但如果专利权人考虑不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理失当,没有限制地签订这种实施许可合同,会导致专利产品的生产过剩,影响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的利益。

(2)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限制范围内,对许可人的专利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并且被许可人是该专利技术的惟一使用人,许可人(专利权人)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在相同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专利。根据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虽然可以获得较高的专利技术使用费,但也束缚了专利权人自己的手脚,所以在实践中这种许可方式较少使用。

(3)非独占许可

按照这种非独占许可方式,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分享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允许第三者实施其专利。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共同占有市场,通过专利技术的实施,获得经济利益。

(4)分实施许可

这种许可方式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按照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还可以将专利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相对于原实施许可合同,这就是分实施许可合同。在这种许可方式下,专利权人可以从分实施许可合同中收取部分提成。

(5)交叉实施许可

交叉实施许可指的是在两项专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专利权人相互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具体利益如何分享,由双方用合同的形式作出约定。

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有哪些规定:

(1)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金,企业可以计入成本,事业单位可以从事业费中列支。

(2)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3)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三十、审查机构

中国专利局作为主管全国专利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受国务院委托,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提出修订方案,并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制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

·依法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复审、撤消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制订全国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指定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地方、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

·制订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指导专利许可贸易;参与、指导以知识产权的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规划、推动专利法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和资格确认工作,审批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管理国家专利文献,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指导部门、地方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加强专利信息向社会各个领域的传播,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

·管理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交流活动,参与和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

·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1)审查业务管理部:负责审查工作的计划制订、进度检查和统计工作,负责局审查工作质量管理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监督和执行,负责专利审查基准和有关业务规章的制订、修改及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负责专利审查、专利文献、出版公报及综合协调工作。

下设:综合管理处、业务协调处、审查指南及质量检查处、审查业务研究室

(2)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受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分类,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接受专利申请的各类中间文件及利害关系关系人的其他各类请求文件,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专利档案进行管理,对专利法规定或专利局指定的各种期限进行监督并依法作出处理,颁发专利证书,编辑出版专利公报和专利说明书,收取并管理专利费用,受理并管理国际专利申请。

下设:综合管理处、受理处、费用管理一处、费用管理二处、PCT处、分类室、发明一室、发明二室、发明三室、计算机处

(3)机械审查部:负责机械加工、交通运输、武器、塑料加工以及轻工、食品、矿山、建筑、冶金、化工机械等机械工业领域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及有关业务。

下设:农业及食品机械室、产业机械室、动力机械室、包装运输及零部件室、交通运输机械室、采矿衣液压机械室、热加工及印刷机械室、纺织造纸机械室、机电控制室、分类室、综合处

(4)电学审查部:负责基本电子元器件、电机及发配电、基本电子线路、电子计算机、通讯、电视及广播等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及有关业务。

下设:电子元器件室、电机及其控制输配电室、电子计算机及线路室、通讯技术室、 电器及其控制装置室、分类室、综合处

(5)化学审查部:负责无机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化工工艺和设备、冶金金属材料处理、食品、药品、微生物及基因工程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及有关业务。

下设:无机化学室、有机化学室、杂环化合物室、天然产物化学室、高分子化学室、 高分子加工及应用室、农业化学室、食品工程室、西药室、中药室、微生物、生物工程室、 石油、煤化工室、电化学及表面处理室、化学工程室、冶金室、分类室、综合处

(6)物理审查部:负责测量和计量技术及其装置、光学器件及仅器、声学器件及仪器、自动控制与调节、信号装置、精密仪器、医疗仪器及设备、生活用品、建筑土木工程、热力工程等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及有关业务。

下设:计量室、应用物理室、自动控制和家具室、热能工程室、理化分析和医疗器械室、工民建室、废水处理室、分类室、综合室

(7)实用新型审查部:负责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和审查业务的管理,负责从受理后至授权通知发出之前类用新型专利申请档案的管理。

下设:机械审查一室、机械审查二室、机械审查三室、电学审查室、物理审查室、流程管理一室、流程管理二室、综合室

(8)外观设计审查部:负责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分类、初步审查及审查业务管理,负责从受理后至授权通知发出之前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档案的管理。

下设:综合室、审查一室、审查二室、流程管理一室、流程管理二室

(9)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和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复审,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专利确权和专利侵权的技术判定提供咨询意见。

下设:机械申诉室、电学申诉室、化学申诉室、物理申诉室、外观设计申诉室、综合处

来源: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严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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