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县规委会评审通过了《谷城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3月16日,谷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召开了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总体规划,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照规定,对该规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征求公众意见。若此规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及与本规划有利益关系的合法证据材料,向县资源规划局规划编制股申报成为利害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申请及听证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公众对此规划的意见建议请与县资源规划局规划编制股联系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4月17日。
该规划基本情况如下:
一、编制单位:谷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项目范围:谷城经济开发区鲍家湾村、锅底湖社区以及石花镇高家冲村的部分村庄集体用地,具体范围为工业大道(待建)以东,金洋大道以西,建设大道以南,世纪大道(待建)以北及其沿线南侧部分用地,本项目规划总面积376.92公顷(约5653.8亩)。
三、公示监督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710-7232083(转规划编制股)
附件:谷城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