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民
明天(1月29日)起
全市社保、医保服务暂停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社保、医保服务暂停
1.暂停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各项业务办理。
2.暂停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含县市区)窗口办理服务。
1.暂停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生育保险的各项业务办理。
2.暂停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含县市区)窗口服务、医保两定机构、异地就医等医保办理服务。
3.暂停服务期间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结算方式,由市医保局制定预案另行发布。
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费暂停征收;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暂停征收。
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i襄阳App、“襄阳社保”App、支付宝、微信等政务渠道社保、医保相关业务(含查询业务)暂停服务。
友情提醒: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刷卡交易(职工普通门诊刷卡)
及襄阳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扫码交易
不受影响。
暂停服务期间,医保业务如何办?
住院办理及结算
参保人员办理住院时,需出示社保卡或医保凭证,先由医院工作人员核验,确认参保职工身份后即可办理住院,办理入院时按正常参保缴费缴纳住院押金。
系统暂停服务期间需办理出院的,出院时正常办理出院相关手续,暂不进行医保结算,待系统恢复后再到医院办理医保结算。
慢性病门诊待遇结算
慢性病门诊待遇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时,先全额自费,待系统恢复后,持慢性病门诊治疗卡、规定病种处方、购药发票至相应医保部门服务窗口进行费用审核报销。
申办慢性病门诊待遇、特殊药品待遇
参保人员申办慢性病门诊待遇(特殊药品待遇)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正常收取申请资料并进行鉴定。
系统恢复后即进行资料传递,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医院通知申请人领取慢性病门诊待遇(特殊药品待遇)治疗卡。
市外转诊
参保人员需办理市外转诊时,由医疗机构正常开具纸质转诊单,在医院医保办登记备案后,即可前往转诊医院就医。
出院时,先全额垫付医疗费,待系统恢复后,持转诊单和相关资料至相应医保部门服务窗口进行审核报销。
慢性病门诊购药
慢性病门诊待遇人员合理安排购药时间,尽量在系统暂停服务前完成1月份的门诊慢性病购药及医保结算。
如在系统暂停服务期间确需购药的,先自费购药,可由定点药店保留发票、处方等资料,做好登记。
在系统恢复后,1月份购药的,可由定点药店代参保群众至相应医保部门服务窗口办理报销,2月初购药的,可由定点药店医保系统恢复正常后,将购药信息录入医保系统,按规定进行结算。
注意!
2月5日零时起,系统恢复后,
社保、医保相关业务办理会有以下调整:
请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各项业务和工伤保险参保业务;
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各项业务和工伤保险待遇业务。
1.襄阳市区(含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不含襄州区)人社、医保各险种待遇业务经办地点不变。
2.襄阳市区(含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不含襄州区)人社险种核定业务办理地点不变。位于襄阳市城区的市市民服务中心和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新增医保核定业务经办窗口,受理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核定业务。各县(市、区)业务办理地点由各县(市、区)另行通知。
3.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办事,全市社保五险参保核定业务采用人社、医保信息系统“一事联办”模式,市区参保群众在市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医保窗口及各城区社保办事处均可受理社保五险参保核定业务,提交一次资料即可同步受理社保五险参保核定业务,由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推送实现业务联办。各县(市、区)“一事联办”受理地点由各县(市、区)另行通知。
1.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核定相关业务,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相关业务,请通过人社部门网站、“人社服务员”微信公众号、襄阳社保App、社保经办机构窗口、12333电话等渠道进行咨询和办理。
2.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核定相关业务,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相关业务,请通过医保部门网站、“襄阳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渠道进行咨询和办理。
2021年2月5日系统恢复后可能形成业务集中办理的高峰期,建议广大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合理安排办事时间,错峰办理。
1.请市区办理了规定病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合理安排购药时间,避免在系统暂停服务期间购药,确需在系统暂停服务期间购药的,请保留好处方、发票等资料,系统恢复后6个月内到市民中心医保窗口按规定办理规定病种报销手续。
2.系统恢复后,微信和支付宝的社保服务大厅、i襄阳App中的医保业务将停止服务,迁移至“襄阳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职工医保服务大厅,请参保群众关注“襄阳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后期将逐步开通支付宝、i襄阳App等各渠道医保服务大厅。
暂停服务期间,如有办事疑问,
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
赶紧转发让更多人知道!
来源:襄阳晚报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翟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