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高中风险地区返(入)谷人员
瞒报迟报漏报
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直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做好高中风险地区返(入)谷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切实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根据《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1号)有关规定,现就建立高中风险地区返(入)谷人员瞒报迟报漏报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通知如下:
一、举报对象
1.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入)谷人员,自离开高、中风险地不足14天,不主动到社区(村)报告或拒不从集中隔离人员;
2.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入)谷人员,在解除集中隔离后,在执行居家隔离14天内不服从社区管理私自外出人员;
3.入境人员在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后返(入)谷人员在执行居家隔离14天内不服从社区管理私自外出人员。
二、举报奖励办法
1.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各村、社区、小区张贴本通知内容,各村、 社区要对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广泛宣传。
2.各乡镇指挥部要派专人受理举报电话,详细登记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并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3.对被举报人相关情况,乡镇指挥部要在2小时内进行核实,对举报属实且未纳入乡镇管控名单的,由乡镇指挥部按每起(人)200元予以奖励,重复举报的以接到第一举报人举报为准。
三、对被举报对象的健康管理
1.对举报的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入)谷人员,自离开高、中风险地不足14天,不主动到社区(村)报告或拒不从集中隔离人员,一经查实,由乡镇、社区统一送当地集中隔离点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生的住宿、生活及核酸检测、抗体检测等费用由其个人负担;
2.对举报的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入)谷人员,在解除集中隔离后,在执行居家隔离14天内不服从社区管理私自外出人员,以及入境人员在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后返(入)谷人员在执行居家隔离14天内不服从社区管理私自外出人员,一经查实,由乡镇、社区统一送当地集中隔离点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生的住宿、生活及核酸检测、抗体检测等费用由其个人负担。
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各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