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境外疫情形势持续恶化,国内多地发生散发病例及局部聚集性疫情的情况,为全面落实监管责任,防范疫情向校外培训机构传播,今天上午,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寒假期间对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是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主体,各地要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强化管理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各地要按照市县两级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动态调整管理措施,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根据疫情防控等级,经属地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可采取关门停课措施。因疫情原因不能继续线下教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在与家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经属地教育部门同意后,可将线下培训临时改为线上培训方式进行。
寒假正常营业期间,各地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到“六个必须”和“三个不”:进入培训场所所有员工及学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必须测量体温、必须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必须每天对场所环境全面消杀、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人员必须按要求和流程指导就医、必须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员工及学生不带病进入培训场所,家长不在培训场所聚集、逗留,不组织各类比赛和活动。
寒假期间,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要分类施策。对合法机构,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抽查,重点查看机构防疫措施是否到位、收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聘用无证人员和在职教师授课的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完全不具备办学条件、无证开展学科培训的,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对正在办证的,必须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招生营业。寒假期间至少要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执法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形成联合执法工作闭环。对检查和投诉中查实的违法问题,要以案例形式通过媒体发布,向社会提醒。
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提请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协同督导。
全媒体记者:方兵 通讯员:陈建波 朱华勇
来源:云上襄阳
责任编辑:翟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