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是控制传染病大流行的最有力武器,2020年12月15日以来,我国已累计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900多万剂/次。通过有序开展接种,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实现“应接尽接”,从而构建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
近期,有关疫苗接种的话题在群众中持续热议。我国疫苗的安全性如何?普通群众何时能接种?去哪儿接种?接种时需要注意什么?出现不良反应怎么办?我国疫苗产能有多少……记者盘点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专家的权威解答。
普通人群什么时候可以接种,去哪儿接种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曾益新介绍,我国新冠肺炎接种疫苗工作按照“三步走”策略推进。
第一步,2020年12月15日启动了对重点人群的接种工作。“比如冷链物流人员、海关边检人员、医疗疾控人员,以及农贸市场、海鲜市场的工作人员、公共交通的工作人员等,他们由于工作的关系,被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相比其他人群更高,所以,要把这部分高风险人群优先保护好。”曾益新说。
第二步,将启动对高危人群的接种工作,高危人群指一旦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容易发生重症,甚至容易导致病亡的人群,比如老人、有慢性基础疾病的人群,他们感染之后,发生重症和死亡的风险比较高。
第三步,将对其他普通人群进行接种。根据疫苗的产量和对风险、危险因素的判断,来科学合理地设计接种策略,根据疫苗产量的逐步增加,来推进人群的疫苗接种。
那么,去哪儿接种疫苗呢?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负责人崔钢介绍,通常情况下,接种单位都设在辖区的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综合医院,一般居民所在的辖区都是涵盖的。“我们已经要求各地及时公布辖区内的接种点、能够接种疫苗的单位,包括地点和服务时间。如果接种涉及一些集中的单位,我们也会考虑设立临时接种点,上门服务。同时,我们也会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到哪里去打,什么时间去。大家也可以咨询所在辖区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关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全民免费接种意味着老百姓不用花钱吗
曾益新介绍,2020年12月15日启动的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过程中,各地参照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的模式,由各级政府组织和安排费用保障,个人不承担疫苗的成本和接种费用。也就是说,免费是包括了疫苗的费用和接种费用。“我们也曾经发现有个别地方收取个人费用的情况,我们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的名义发文,要求立即整改。目前看来,各地执行免费接种政策都做得很到位”。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介绍,疫苗免费接种是在居民知情自愿的前提下,企业按议定价格提供疫苗,疫苗费用、接种服务等全部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居民个人不负担。
李滔表示:“主要通过动用医保基金滚存结余和财政资金共同承担新冠疫苗及接种的费用,不影响当期医保基金的收支,也不会影响大家看病就医的待遇。从长远看,实行全民免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有利于快速建立免疫屏障,维护我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的运行。”
疫苗定价与免费接种之间是否矛盾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工作组组长郑忠伟介绍,我国将向全民免费提供新冠疫苗。所谓免费,就是老百姓不需要掏一分钱。企业在开展疫苗研发、生产、储存、运输的过程中会有成本,因此企业按照新冠疫苗公共产品的属性,依据成本会作出相应的定价。政府相关部门也会按照相应程序,按照相应价格,向企业进行购买,为全民免费接种。因此,新冠疫苗的定价和向全民免费接种并不矛盾。
“随着新冠疫苗生产规模和接种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上市产品的不断增多,价格也会变动。政府相关部门会采取措施,制定相应的价格形成机制,将新冠疫苗的价格导入经济、合理的区间。”郑忠伟说。
病毒变异是否对疫苗的保护效果造成影响
“新冠病毒的变异问题一直是大家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所以我们从一开始就设立了专门的课题组,来研究、监测新冠病毒的变异情况。”曾益新表示,至少目前看来,病毒的突变不会影响疫苗的保护力。“我们要高度关注这个问题,一方面继续密切地监测病毒变异情况,另外也要做好应对,万一突变累积到一定程度,影响到我们疫苗的保护力,要做提前准备,开展广谱性的新冠疫苗或者变异后的新冠疫苗研究,以有效应对可能产生的问题”。
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徐南平也表示,现在整体来看,病毒变异每天都在发生,但都处于正常范围内。这种变异现在对疫苗的使用没有产生影响,但是未来有可能产生影响,科研攻关组将当作它一定会产生影响来进行科技工作部署。“我们有信心应对病毒变异对疫苗使用效果产生的影响,我们一定会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有效、可及的疫苗”。
如何区分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和偶合反应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焦雅辉介绍,不良反应指合格的疫苗经过规范的接种以后,产生跟接种目的没有关系或者意外发生的一些损害的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所有药品,包括疫苗,都会产生不良反应,这是在允许范围之内的。偶合反应指接种者在接种的时候,恰巧处于其他一些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发病前期状态,在接种的时候,很巧合的,这个疾病也同时发病了。这种情况跟疫苗的接种没有关系,并且跟疫苗的质量也没有关系,不属于不良反应。
焦雅辉介绍,我国新冠疫苗“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头痛、发热,接种部位局部的红晕或者出现硬块。还有一些人有咳嗽、食欲不振、呕吐、腹泻这样一些常见的不良反应”。
接种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出现不良反应怎么办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提醒大家,去接种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健康状况如实告知接种医生,比如有没有什么疾病,是不是正处于疾病的发生期,有没有过敏史等。接种后,一定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这是因为大多数严重过敏反应都发生在接种后30分钟内,一旦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在现场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另外,可能会有人由于紧张及其他的心理性因素出现心因性反应,不要过早离开接种地点。
王华庆介绍,前期临床试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显示,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差别,主要表现在局部反应、全身反应两方面。“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出现疼痛、肿、痒的感觉。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乏力的情况。无论是局部反应还是全身反应,大多是一过性的,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
“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感觉到身体特别不适,没有及时恢复,疾病状态在持续,建议去医院及时就医。”王华庆说。
焦雅辉介绍说:“我们要求各地,每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负责责任区内若干个接种单位的医疗保障工作。这些医院要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和药品,在接种点提供驻点保障,一旦发生情况,及时处置。当发生还要继续处置的严重异常反应时,一方面要有120救护车快速转运,另外,对口的上级医院要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多学科的诊疗支持,尽最大努力来确保接种群众的生命安全。”
哪些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通用的原则是,如果受种者对疫苗或疫苗的成分过敏,或者打完一针有症状,怀疑跟疫苗有关系,又或确认是疫苗引起的,这种疫苗第二针就不能接种了。如果受种者处于患病的急性期、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以及有发热或者怀孕等情况,都暂时不能接种。发热、急性疾病痊愈,或者慢性疾病进入稳定期后可以接种。
“对于禁忌症来说,不同的疫苗不是完全不变的,随着对疾病的认识和疫苗研究的深入,会发生一些调整和完善。”王华庆说。
“一般情况下,在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公布之前,建议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接种。”王华庆解释,能不能同时接种,主要考虑免疫效果和安全性两个因素。“基于这两点目前没有研究数据,我们不建议同时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
接种了疫苗还需要戴口罩防护吗
“尽管我们相信疫苗安全有效,但是接种新冠疫苗以后,还是要求大家继续维持个人防护措施,包括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这些好习惯,毕竟疫苗的保护作用不是百分之百的。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疫苗说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群体免疫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我们建议即使打了疫苗,防护措施仍然不减,以更好地保障大家的安全。”曾益新说。
曾益新表示,新冠肺炎病毒发现的时间还不到一年,现在说疫苗能够保护多长时间还为时过早,还需要后续持续跟踪研究。他介绍,我国2020年3月启动的疫苗I、II期临床试验,有很多志愿者参加,对志愿者进行的随访显示,他们的抗体也持续存在。另外,很多医疗机构,对出院的新冠肺炎康复病例也一直进行随访,抗体存在最长的达10个月。“这些证据都提示,疫苗保护期,按世卫组织的规定要求的半年以上,基本上没有太多的疑问。当然,至于说保护期能不能像很多病毒性疫苗一样,达到终身免疫,或者至少保护5年、10年?现在还不能下这个结论”。
如何保证疫苗的安全
2020年12月30日,我国依法附条件批准了国药集团新冠灭活疫苗上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时飞表示,国药集团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灭活疫苗,已知的获益超过了已知的风险,达到了附条件上市的标准。
“疫苗是用于健康人群的,所以我们高度重视保证疫苗的生产质量安全。”陈时飞介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从设计、生产监管、全链条监管等方面着手,确保每一支疫苗都符合质量要求。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工作组组长郑忠伟介绍,我国的新冠疫苗开展的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以及我国依法依规在自愿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已经开展的疫苗紧急接种,都充分显示了我国新冠疫苗的安全性。“有6万多疫苗接种者去过境外的高风险地区,至今我们也没有收到1例严重感染病例的报告,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我们的疫苗有一定的保护效果”。
“在推进疫苗的研发过程中,中国疫苗企业以及研发单位只有一个对手,就是病毒,我们是在和病毒赛跑。在整个研发过程中,我们充分尊重科学规律、科学原则。我国疫苗是最早开展临床试验的,也是最早开展Ⅲ期临床试验的。在推进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的科学原则,绝不会为了争第一而去抢跑。”郑忠伟说。
我国疫苗的产量能否满足需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负责人毛俊锋2020年12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内有18家企业,根据各自的新冠病毒疫苗的研发进展,已陆续开展了产能建设。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北京科兴中维三家企业已经完成了2020年的新冠疫苗产能建设任务,他们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高生物安全等级的生产车间已经通过了多部门联合组织的生物安全验收。国药中生北京公司的灭活疫苗已获附条件上市批准,因此,中生北京公司已经启动了大规模生产。
“企业开展规模化生产的同时,我们也在组织他们同步并行进行产能扩建工作。产能是一个动态持续提升的过程。其他疫苗研发技术路线,产能建设也是按照计划在有序推进。所以,随着新冠灭活疫苗产能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其他技术路线企业产能路线的逐步完成,相信中国新冠病毒疫苗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国内大规模接种的需求。”毛俊锋说。
记者 张曼玉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翟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