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襄阳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就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出,要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有效快速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每个县(市)及襄州区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险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全市单日单次核酸检测能力达到7000人份。其中,市区达到4000人份,每个县(市)达到500人份。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市级、县级疾控中心建设。以市疾控中心迁建为契机,加强疾病监测预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能力,提升疾病预防大数据信息化支撑能力;以各县(市)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为支撑,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疫情及时发现和现场快速处置能力。认真落实关于“在襄城区、樊城区设立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新开发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驻管理”的要求,加强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等城区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中心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 严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