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
教育部官网发布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4849号建议的答复》
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
“将九年制义务教育修改为
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予以答复
《答复》称,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共12年的课程设置符合目前国际上普遍做法,基本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基本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认识规律,目前还不具备延长学制和将学前、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
针对这一建议
详细答复内容如下:
关于“将九年制义务教育修改为十二年制义务教育”的问题。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共12年的课程设置是经过长期实践、反复调整后逐步建立的,符合目前国际上普遍做法,基本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基本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认识规律,目前还不具备延长学制和将学前、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
一是从我国基本国情来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义务教育普及时间较短,巩固提高任重道远。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再到2011年实现全面普及,距今不到10年时间,巩固普及水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是从义务教育本身来看。我国义务教育本身面临结构调整的巨大压力,一些地方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还不到位,民办义务教育占比偏高,影响了教育公益性。一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基础还很薄弱,亟需加大投入。
三是从地方具体实践来看。部分地区实行非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已经难以为继。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明确提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对此
有人表示支持
认为“义务教育改为12年制”值得推广
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
也有人认为
高中知识较难
有的学生更适合学习一项专业技能
发挥自己的长处
你怎么看?
来源:湖北日报、教育部官网、中国新闻网 / 编辑:杨守荣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