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后一个月马上来了
自12月起
一大批新规将开始实施
事关出行、购物等
每一件
都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12月1日正式生效
我国首部《出口管制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中明确国家实行统一的出口管制制度,通过制定管制清单、名录或者目录、实施出口许可等方式进行管理。《出口管制法》对出口管制范围、管制制度、管制措施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处罚的出口经营者,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可以在五年内不受理其提出的出口许可申请;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禁止其在五年内从事有关出口经营活动,因出口管制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从事有关出口经营活动。
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版《条例》落实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加强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明确评审专家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学道德,在科技活动中违反伦理道德或者有科研不端行为的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国家科学技术奖,建立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禁止使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规定》还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对于违反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价格监管法律法规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2月1日起,这类国内航线运价将放开
近日,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国内航线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12月1日起,放开3家以上(含3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经营的国内航线的旅客运输价格。改革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将大幅增加,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2月30日起实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正式颁布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新版《中国药典》新增品种319种,修订3177种,不再收载10种,品种调整合并4种,共收载品种5911种。新版《中国药典》自2020年12月30日起实施。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正式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规定》在原4部部门规章和2部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梳理、整合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实体和程序规定,对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限制性条件的监督和实施、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调查等全流程内容分章作出规定,并整合各流程共性内容,增加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三章,共有七章65条,建立了统一完备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湖北:《婴幼儿日间照料托育机构服务规范》
日前,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婴幼儿日间照料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这是华中地区首个涉及托育服务规范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将于12月1日开始全面施行。
《婴幼儿日间照料托育机构服务规范》湖北地方标准内容详实,比如托育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360平方米,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托育机构主出入口、幼儿生活及活动区域等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确保监控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等。
来源:湖北日报 / 编辑:邓植元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