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批"两卡"惩戒人员:382人5年内不能用手机支付

2020-11-02 09:25   云上谷城

既不能手机转账,也不能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银行卡只能在银行柜面使用——昨日,武汉警方曝光首批涉“两卡”惩戒人员名单,382人因涉嫌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违法犯罪,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期限5年。

武汉警方介绍,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断卡”行动后,武汉警方迅速部署,开展“治两卡、端窝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服务的黑色、灰色产业链,特别是针对涉“两卡”犯罪进行重点打击和整治。截至目前,武汉市共端掉涉“两卡”窝点51个,打掉“两卡”犯罪团伙15个,破案115起,抓获201人,查扣手机512部、电脑125台、GOIP设备7部,收缴银行卡246张、手机卡2026张,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

同时,武汉警方还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等文件,对认定的朱*伦等382名涉嫌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人员予以联合惩戒,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惩戒期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详细名单可扫码登录“看楚天”查看。

武汉警方提醒: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涉嫌违法犯罪,被纳入信用惩戒的,会给个人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请广大市民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迷惑,让自己陷入不利局面。另外,市民如发现上述情况或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报警电话:027-110;武汉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举报电话:027-82221111、027-82223333。

来源: 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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