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切实营造干净、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根据《谷城县城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县政府15号令)和《谷城县“城乡环境大整治,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实施方案》(谷政办函[2020]41号)文件要求,10月下旬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城区各单位(含家属院)“门前三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考评,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门前三保”落实较好单位
1.联通公司(康乐路)98.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违规设置隔离墩,主体墙面张贴有小广告,围挡乱堆放。
2.液化气公司(筑阳路)96.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摆放位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存在:“三车”乱停放,地面和树穴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
3.路灯管理所96.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对外出租店铺出店、占道经营,绿化树上悬挂有拖把,门前泔水桶、杂物乱摆放。
4县文旅局96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摆放位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存在:主体墙面张贴有小广告,人行道违规设置路障;对外出租店铺门前张贴有大型喷绘布艺广告,门前“三车”乱停放。
5.县气象局95.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主体墙面玻璃脱落,部分招牌字体缺失;对外出租店铺出店经营,沿街晾晒,“三车”乱停放,墙面和卷拉门上张贴有小广告,交界处张贴有陈旧喷绘广告,地面存在晾晒现象。
二、“门前三保”落实一般单位
6.原机械厂家属院(城垣路)9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污渍较多。责任范围内存在:门口堆放有石块,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对外出租店铺电动车占道充电,树穴内淤积有白色垃圾,部分店铺出店经营。
7.县委党校家属院(城垣路)9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门口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对外出租店铺长期占道收废品。
8.县水利局9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门前堆放有砖瓦,绿化带和树穴内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杂草丛生,围墙上涂画有“牛皮癣”,“三车”沿街乱停放。
9.油菜良种繁育中心(谷丰路)94.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门口“牛皮癣”清理不彻底,院墙外散落有落叶,堆放有废旧轮胎。
10.公路预制厂(筑阳路)94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门口堆放有石块;对外出租店铺店外堆放杂物,“三车”乱停放,主体墙面张贴有户外广告。
11.北辰幼儿园93.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地面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墙面涂画有“牛皮癣”,院墙外堆放有预制板,院墙外栽种有蔬菜,周边车辆乱停放。
12.天正公司(原棉织厂家属院)93.5分: 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设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存在:门口违规设置路障,违规接坡,主体墙面张贴有小广告;对外出租店铺出店、占道经营,地面散落有垃圾,主体墙面和台阶上张贴有户外广告,沿街摆放花盆,通道内堆放有杂物。
13.教育考试中心(县府街)93.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对外出租店铺出店经营,门前张贴有户外广告,周边“三车”乱停放,招牌陈旧破损。
14.原水泥散装办公室家属院(元春道子)93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院墙上存在大量“牛皮癣”,墙角砖瓦、石块乱堆放,地面散落有白色垃圾,沿路存在种植蔬菜现象。
15.环达机械公司(原铜矿家属院)93分: 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设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存在:占道晾晒农作物,主体墙面违规悬挂招牌;对外出租店铺出店经营并设置遮阳伞,门前乱堆放,树穴内有生活垃圾堆放,沿街存在种植蔬菜现象。
16.原军粮站(腾飞路)93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门口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周边“三车”乱停放,主体墙面张贴有户外广告;对外出租店铺门前保洁工具乱摆放,店招设置不规范。
17.农机总公司(影院巷)92.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违规接坡;多处对外出租店铺门前绿化树上悬挂有拖把和吊床,门前和台阶上张贴有户外广告。
18.建材公司家属院(元春道子)92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地面散落有大量白色垃圾,主体墙面和电线杆上涂画张贴有“牛皮癣”、小广告,电线杆上悬挂有户外招牌,墙角杂草丛生。
19.原房产局家属院(西关街)91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院墙上“牛皮癣”清理不彻底,门前堆放有废弃玻璃和杂物;对外出租店铺出店、占道经营,主体墙面张贴有户外广告,沿街摆放盆景,地面散落有垃圾,“三车”乱停放。
三、“门前三保”落实较差单位
20.城内小学家属院90.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违规接坡,绿化树上晾晒拖把,人行道堆放石块,边沟内淤积有白色垃圾,“三车”乱停放;多处对外出租店铺主体墙面悬挂商品,门前摆放保洁工具。
21.谷一中90.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设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存在:“三车”乱停放;多处对外出租店铺商铺出店、占道经营,且存在一店多招现象;周边车辆乱停放,绿化树和铁塔上悬挂有拖把,多处主体墙面张贴有户外广告,沿街存在晾晒现象。
22.县农业农村局家属院(筑银路)90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主体墙面张贴有小广告,“三车”乱停放;多处对外出租店铺出店、占道经营,污水横流,占道设置遮阳棚,墙面多处张贴有小广告。
23.鄂储三七九处(腾飞路)90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主体墙面涂画有大量“牛皮癣”;多处车辆乱停放,对外出租店铺出店、占道经营,乱搭建遮阳棚,沿街多处摆放有移动店招,店招上“牛皮癣”现象严重,沿街存在晾晒现象,门前张贴有小广告。
24.新华书店家属院(城垣路)90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主体墙面涂画张贴有大量“牛皮癣”、小广告,通告陈旧破损,门口堆放有铁门;对外出租店铺长期出店、占道经营,有噪音污染,台阶上张贴有户外广告,占道堆放杂物、设置遮阳伞,存在违规接坡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谷城县城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县政府15号令)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整改情况请以图文形式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邮箱:gchjws@163.com)。
附:2020年县直单位“门前三保”第七期红黑榜名单
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