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山民间故事】天池·地坑·悔过碑

©原创   2020-09-01 11:19   云上谷城

在谷城县五山镇四棵树村(原五陡坡村),有一个天池,一个地坑,还有一块悔过碑。

个天然的水池,过去常年都是满满的水,六七十年代,安装的碗口粗的水管子,利用落差引水,水管子虽然锈迹斑斑,但是清晰可见。水利专家推测,可能山体里有间隙,利用连通器原理,高处的水流到这里。但是,这个天池位置很高,似乎不可能,民间一直传说这里是龙口吐水的地方。文革期间,女知青在这里洗澡,据说“厌恶”了龙王爷,从此只有大半池子的水。这个厌恶是方言,也就是得罪的意思。过去歧视女性,认为女性有污秽不洁的地方,容易让一些事物出现异样。比如:孕妇摘花椒果会招致花椒树死亡等等。

2011年春季,出现百年一遇的旱情,五陡坡里居然有半池子水,里面水草飘摇,听说几个半大的小孩子在里面钓了很多半斤的鲫鱼。天池下面是地坑,地坑是一个小堰塘,奇怪的是这个堰塘的底部一直不断的下陷,现在已经陷到很低的位置。据当地百姓说,过去这里接天池里的水,起到一个临时蓄水作用。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干旱的堰塘了,即使是下暴雨也不能蓄水。天池地坑在六七十年代确实对抗旱保丰收起到过重要的作用。

在四棵树林场的前面,有一道水泥制作的“悔过碑”,该碑在谷城县五山镇四棵树村的五陡坡老林场干打垒厕所旁边,高约140厘米,成半月状,碑文是:“悔过碑,毁林有罪,罪该栽树,砍一罚三,保栽保活,悔过人,一九八三。”

据四棵树村老支书张光国介绍:这块碑是1983年政府、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督促几个盗伐集体树木的年轻人立的。1983年适逢“严打”,正好赶上党中央、国务院号召颁布《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如果严格依照当时法律,可能会判刑,为了给年轻人改正错误的机会,采取了立碑代罚的措施。30多年过去,碑文风化残损,碑身也局部缺损,但文字仍然可以辨认。

作者:杜权成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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