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一日起襄阳启用新版住宅“两书”

2020-07-28 10:07   云上谷城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自今年9月1日起,襄阳市将与全省同步启用统一的新版《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简称“两书”),开发商在交房时必须随合同一起向购房者提供。

“两书”是房地产开发单位对销售的商品住宅向购买人作出质量承诺、承担保修责任、告知使用事项的法定文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地点醒目位置公示“两书”示范文本。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必须向购买人提供“两书”,并对“两书”发放情况做好统计、归档、备案等工作。

省住建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自2020年9月1日起竣工验收的商品住宅工程,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参照“示范文本”,按工程、户型、房号等编制“两书”。各地各开发企业在保证条款覆盖工程涉及内容的基础上可根据“两书”示范文本结合实际进行完善调整,鼓励房地产开发单位本着“图文并茂、温馨提示、方便使用”的原则,为购买人提供彰显工程品质和企业文化的“两书”,提升业主阅读体验。

新版《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房子的质量保修问题有了明确的说法:因用户使用不当、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损坏和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对商品住宅在防水面、外墙渗漏等多方面规定了保修期限。

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购房者收房后的室内水、电、煤等部分及阳台、电梯等公共部分的使用做了详细说明,如购房人收房后,使用时应注意不得向下水管道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及硬物;不得私自封闭阳台,不得将设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随意在外墙上开洞;不得损坏原有建筑节能做法及构造,降低节能效果。

市住建局表示,房地产企业的“两书”编制、实施情况将纳入商品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内容、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范围。对不按规定要求提供“两书”的,将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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