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28日召开的全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在今年底前,谷城县将驻谷央企、省属企业及县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至居住地的乡镇(开发区)和社区(村)实行社会化管理,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鹏飞,副县长陈光明参加会议。
据统计,全县驻谷央企、省企和县属国有企业10多家,共有退休职工3831人,其中党员933人。
会议指出,国有企业是移交主体,县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国企退休人员的接收主体,移交重点是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人事档案和服务场所、设施的移交及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会议强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大部署。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以及县直相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深入摸底统计,有的放矢,制定针对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方案和方法措施,按中央要求12月底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各接收主体和移交主体要引导广大退休人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社会化管理工作。主动服务、贴心服务,让退休人员真正有归宿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杰敏 张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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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