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失业保险金再次提高

2020-04-06 10:56   云上谷城

受疫情影响,有些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开工不足或不能开工,导致部分员工下岗、失业。为帮助失业人员渡过危机,本市失业保险金再次提高。

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了解到,根据省内政策,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从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再次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也就是从去年市区的1275元,提高到1350元。

据了解,今年本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襄州区、枣阳、老河口由每月为1380元,宜城、南漳、保康、谷城为每月1250元。按照90%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各县市区失业保险标准也有所不同。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介绍,参加失业保险并且连续缴费至少满一年、非本人原因失业、办理了求职登记的失业人员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据了解,过去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为:缴费满一年的领3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2个月,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今年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对已经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已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还没找到工作的这部分失业人员,可转为领取失业补助金,另外,对已参保但失业保险没还没连续缴费满一年、又是因本人原因导致的失业或失业后没有重新登记求职的这部分并不完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这部分失业人员,也可领取失业补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推荐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来源:云上襄阳

责任编辑:任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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