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返谷入谷人员 请遵守此通告规定

©原创   2020-03-20 11:33   云上谷城

关于切实加强返谷入谷人员排查监管工作的通告(29)

为有效防范外来输入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生产生活秩序,特就加强返谷入谷人员排查监管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对本地所有自3月1日来返谷入谷人员(包括外国公民和从境外入境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销号管理。

二、县内各市域接界及高速公路出口、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交通联防联控组继续加强进入人员和车辆管控,从严查验健康码或入谷审批手续及相关合法证件,经信息登记后入谷,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纳入监管。

三、凡国内省外无健康码返谷人员继续执行审批制度,凡境外返谷入谷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和单位申报登记,自觉服从属地疫情防控管理

四、凡境外返谷入谷人员一律在乡镇定点集中隔离14天;从国内省外返谷人员应居家隔离14天;从省内高风险地区入谷人员由村(社区)和单位监督其居家、居厂隔离14天。对故意隐瞒、不如实报告的返谷入谷人员,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一律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理。如查实感染新冠肺炎的,治疗费用也由个人自理。

五、凡返谷入谷人员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如实报告情况,服从村(社区)或单位监管,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积极接受医疗救治。对故意隐瞒、不如实报告及拒绝配合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的,由公安、疾控、外事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导致疫病传播扩散的,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对协助回谷人员逃避检查而违法接转入谷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打击处理。

六、继续严格执行联防联控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返谷回谷人员未备案登记、异常状况隐瞒不报逃避监督管理等情况,依据《谷城县联防联控举报奖励办法》,一经核实,分别给予一案最高1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0710—7330121、7232499。

七、各地、各部门和用工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依法排查,规范监管,确保返谷入谷人员信息精准,管理严格,措施到位。对工作不负责任、人员漏管失控的,将从严追究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结束自动停止执行。

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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