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县长黄克立主持召开谷城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县领导王鹏飞、王晓宇、陈光明、雷晓红、邹勇、吴传伟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上通过《谷城县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若干规定》。
会议指出,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从源头上预防公共卫生风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必须进一步提升全县野生动物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能,加强执法力量,各乡镇、谷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实行全方位监管,实现野外无非法捕猎、市场无非法交易、路上无非法运输、餐馆无非法食用。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以案示警,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居民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营造全社会爱护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融媒体中心记者:王文龙
责任编辑:邓植元
编审:任丹